活動辦法:

  1. 本活動限全國電子會員方可參與,現場免費加入會員,立即享有。
  2. 106/4/1-6/30於全國電子購買桌上型電腦,並上全國電子官網登錄有效發票號碼,即可參加「吃喝玩樂搶鮮機」抽獎活動,單筆消費發票金額每滿1,000元可登錄1次(例如:單筆消費發票金額10,000元,系統將自動登錄10次抽獎機會),但每位會員僅可中獎一次,單筆交易若有多張發票,則以其中一張發票登錄即可。
  3. 本活動須全額付清,發票請於消費隔日上午9:00後登錄,本活動最後登錄時間為106/7/5晚上11:59,發票請先保留供兌獎使用。
  4. 本公司將於106/7/7下午五點前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中獎人,並於全國電子官網公佈中獎名單。106/7/21前以電話或簡訊與電子郵件通知中獎,得獎者須於106/7/31前將身份證影本、發票正本郵寄至全國電子「吃喝玩樂搶鮮機活動小組」(24891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55號,以掛號郵件日期為主)完成兌獎手續,經本活動小組審核資料無誤後,106/8/11前寄出兌獎通知單,得獎人需於106/8/31前於得獎人指定之全國電子門市領取。
  5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活動之贈品價值依市值計價並屬機會中獎所得,機會中獎金額超過新臺幣1,000元者,必須列為中獎人之個人所得。當活動之贈品價值(以市價為基準)超過新台幣20,000元(含)者,依所得稅法規定於給付時,中獎者需繳納10%機會中獎稅,於當年度併入中獎者個人綜合所得,故HTC VIVE中獎人需於領獎同時繳納稅金2,829元。
  6. 抽獎後如有不符合活動條件(例如:僅付訂金未付清尾款)或中獎人聯絡資料有誤無法聯繫者,將喪失中獎資格;中獎人因故辦理退換貨,將取消中獎資格,已得獎項需收回,如獎項已使用,需補回獎項價值(以獎項市價計算)。
  7. 獲獎人於領取獎項同時,視為同意將獲獎照片之肖像權永久無償授權於全國電子,全國電子得使用於官方網站、Facebook等平台之露出。
  8. 全國電子保留活動變更、修改與終止之權利。

如對以上有任何疑問,請洽詢電話:0800-021-9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