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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獎名單
樂玩澳洲
104/9/4-9/29 買電視、冰箱、洗衣機抽長榮澳洲雙人來回機票(市價:47,800元)
獎項:
  1. 澳洲布里斯本雙人來回機票,共3組名額(每組含來回機票各2張) (獎品為機票兌換券,請於105年4月30日前至長榮航空櫃檯完成兌換機票手續及使用,逾期兌換券將失效,每張市價23,900元)
活動辦法:
  1. 本活動限全國電子會員方可參與,現場免費加入會員,立即享有。
  2. 104/9/4-9/29於全國電子購買電視、冰箱與洗衣機,並上全國電子官網登錄有效發票號碼即可參加「樂玩澳洲」抽獎活動,單筆消費發票金額每滿1,000元可登錄1次(例如:單筆消費發票金額10,000元,系統將自動登錄10次抽獎機會),但每筆交易僅可就單一獎項中獎一次,單筆交易若有多張發票,則以其中一張發票登錄即可。本活動須全額付清,訂金交易恕不適用,(發票請於消費隔日上午9:00後登錄,本活動最後登錄時間為104/10/1 晚上11:59),發票請先保留供兌獎使用。
  3. 本公司將於104/10/2下午五點前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3名澳洲布里斯本雙人機票中獎人(每組含來回機票各2張),並於全國電子官網公佈中獎名單。104/10/9前以電話與電子郵件通知中獎,得獎者須於104/10/23前將身份證影本、發票正本郵寄至全國電子「樂玩澳洲活動小組」(24891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55號,以掛號郵件日期為主)完成兌獎手續,經本活動小組審核資料無誤後,104/10/30前寄出兌獎通知單,得獎人需於104/11/13前於得獎人指定之全國電子門市領取。
  4. 依中華民國稅法第88條規定,活動之贈品價值依市值計價並屬機會中獎所得,機會中獎金額超過新臺幣1,000元者,必須列為中獎人之個人所得,於隔年初(105年)奉寄(104年)扣繳憑單給中獎人,以作為中獎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用。當活動之贈品價值(以市價為基準)超過新台幣20,000元(含)者,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於給付時,中獎者需於兌換之同時於門市繳納10%機會中獎稅,於隔年度併入中獎者個人綜合所得。因此抽中機票的得獎人兌換同時需於門市繳納稅金4,780元。
  5. 抽獎後如有不符合活動條件或得獎者聯絡資料有誤無法聯繫者,將喪失中獎資格,由備取名單中遞補(備取五名);得獎者因故辦理退換貨,將取消中獎資格,已得獎項需收回,如獎項已使用,需補回獎項價值(以每張市價23,900元計算)。
  6. 機票使用規則說明:長榮航空台北-布里斯本經濟艙來回機票一張,機票效期2個月,訂位艙等Q,請於105年4月30日前至長榮航空櫃檯完成兌換機票手續及使用,逾期兌換券將失效,本券禁搭期間為105/1/22-2/19,此票價不含燃油附加稅、機場稅等相關費用,均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,使用規範詳請參閱券上所示,或洽長榮航空公司全球訂位客服專線(02)2501-1999。
  7. 獲獎人於領取獎項同時,視為同意將獲獎照片之肖像權永久無償授權於全國電子,全國電子得使用於官方網站、Facebook、平面、手機、網路廣告等平台之露出。
  8. 全國電子保留活動變更、修改與終止之權利。
如對以上有任何疑問,請洽詢電話:0800-021-921